五、重点工程
(一)城乡物流网络建设工程。
依托商贸物流节点城市,支持建设改造一批综合型和专业型的物流分拨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打通全国物流主干网。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建设改造一批集公共仓储、加工分拣、区域配送、信息管理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化配送中心。加快物流配送渠道下沉,重点完善末端配送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商业设施、社区服务机构、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大学校园配送场地,完善配送自助提货柜等设施布局,畅通配送末端“毛细血管”。支持全国性物流龙头企业与区域性物流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城乡一体化物流网络。
(二)商贸物流标准化工程。
加强物流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加快完善贯通物流一体化运作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结合物流标准化试点,以标准托盘(1200mm×1000mm)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GB/T4995-2014)的托盘,大力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加快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培育市场主体,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单元化物流,推广包装基础模数(600mm×400mm)和集装器具,推动带托盘运输和免验货交接,提高供应链效率。贯彻《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国家标准,支持运输车辆的标准化改造。
(三)商贸物流平台建设工程。
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建设物流配送公共服务平台,拓展交易撮合、信息发布、跟踪追溯、信用评价等综合性服务功能,提升采购、交易、运作、管理、结算等全流程服务能力。支持建立智慧化共同配送分拨调配平台,提供路径优化等公共服务,实现供应商、门店、用户和配送车辆等各环节的精准对接,提高物流园区、仓储中心、配送中心的物流供需匹配度。鼓励建设供应链集成平台,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响应能力,促进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融合发展。整合现有物流信息平台资源,促进商贸物流平台与各类专业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四)商贸物流园区功能提升工程。
加强物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和集疏运体系,提高仓储、中转及配送能力。加强物流园区经营管理,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规划引导、依法监管、协调服务相结合的园区开发建设模式。支持物流园区拓展服务功能,提供供应链设计、设备租赁、法律咨询、信用评价等商务服务,引进工商、税务、报关、报检等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物流园区与外部交通网络的有效连接,鼓励物流园区之间、物流园区与产业园区、商品市场、公共平台之间加强合作,实现联动发展。
(五)电子商务物流工程。
依托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供销合作网络,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布局,构建连接城乡、覆盖全国、面向国际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加快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作业、技术、包装、单据、信息等标准建设,提升揽收、仓储、运输、分拣、配送、投递等环节处理能力,开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差异化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支持探索产品源头的物流包装解决方案,减少二次包装,推广使用可降解的胶带、环保填充物,可再生纸张和环保油墨印刷的封装物品等物料辅料,推进包裹包装箱的可循环技术创新和循环再利用管理模式创新,完善包裹包装回收体系,实现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和可循环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物流信用评价。
(六)商贸物流创新发展工程。
推广使用自动识别、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跟踪、智能交通、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装备,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商贸物流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推广网订店取、自助提取、代收服务等末端配送模式,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物流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仓配一体化,推动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促进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拓展集中采购、订单管理、流通加工、物流金融、售后维修等增值服务,支持供应链集成创新。
(七)商贸物流绿色发展工程。
鼓励企业全面推进绿色仓储设施设备与技术应用,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重点推动冷库提升节能技术水平,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13.35 +0.23%,买入)等清洁能源,广泛应用电动叉车、智能穿梭车与密集型货架系统,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实现绿色仓储与配送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物流包装,在商品仓储、运输、配送、分拣、加工的全过程推进可循环包装、减量包装和可降解包装。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商务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关、邮政管理、供销合作等部门和单位之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统一各区域商贸物流管理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落实物流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开商贸物流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建立“市场主导、政府规范、社会协同”的商贸物流治理模式。
(二)优化发展环境。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商贸物流相关法规制度。完善商贸物流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行业领域内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推进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以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等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健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商贸物流综合执法水平。完善商贸物流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支持设立商贸物流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网络、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包装分类回收利用支持政策,提高包装循环利用率。鼓励社会资本探索设立商贸物流产业基金。扩大融资渠道,推广供应链金融。鼓励商贸物流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方式直接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商贸物流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抓好清理和规范商贸物流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
落实商贸物流业用地政策。将商贸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保障商贸物流业发展用地,支持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适度提高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
(四)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高等教育机构、商会、协会和企业加强合作,推动学科建设,完善商贸物流理论体系。着力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市场急需的商贸物流管理人才和技术操作人才。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可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共同组织针对性教学,确保学以致用,全面提高物流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开展物流标准化、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技能培训,提高管理和操作能力。
(五)强化规划引领。
加快地方商贸物流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国家战略、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划衔接。支持政策创新,鼓励地级以上城市在公共服务、用地保障、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试验试点。建立规划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规划政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推动商贸物流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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