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今后我省将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步开展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今年起,我省将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在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我省将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山西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方案》;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步开展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建立分类清单。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今后,我省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17年起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力争实现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