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5亿吨/年左右,到2020年,煤炭产量39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30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10%以下。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数量3000家以内,5000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60%以上。
——安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5%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煤矿职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高效: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5%。科技创新对行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一批先进高效的智慧煤矿。煤炭企业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全员劳动工效达到1300吨/人·年以上。
——绿色: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最大程度减轻煤炭生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240亿立方米,利用量160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左右,矿井水利用率80%左右,土地复垦率60%左右。原煤入选率75%以上,煤炭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清洁煤电加快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取得积极进展,煤炭清洁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三章 优化生产开发布局
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东部地区煤炭资源枯竭,开采条件复杂,生产成本高,逐步压缩生产规模;中部和东北地区现有开发强度大,接续资源多在深部,投资效益降低,从严控制接续煤矿建设;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生态环境脆弱,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结合煤电和煤炭深加工项目用煤需要,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
一、生产开发布局
以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统筹资源禀赋、开发强度、市场区位、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因素,优化煤炭生产布局。
(一)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
北京、吉林、江苏资源枯竭,产量下降,逐步关闭退出现有煤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煤炭资源零星分布,开采条件差,矿井规模小,瓦斯灾害严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加快煤矿关闭退出。青海做好重要水源地、高寒草甸和冻土层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从严控制煤矿建设生产。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以内。
(二)降低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
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基地资源储量有限,地质条件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大,部分矿井开采深度超过千米,安全生产压力大。基地内人口稠密,地下煤炭资源开发与地面建设矛盾突出。重点做好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煤矿退出,逐步关闭采深超过千米的矿井,合理划定煤炭禁采、限采、缓采区范围,压缩煤炭生产规模。到2020年,鲁西基地产量控制在1亿吨以内、冀中基地0.6亿吨、河南基地1.35亿吨、两淮基地1.3亿吨。
(三)控制蒙东(东北)、晋北、晋中、晋东、云贵、宁东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
内蒙古东部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控制褐煤生产规模,限制远距离外运,主要满足锡盟煤电基地用煤需要,通过锡盟-山东、锡盟-江苏输电通道,向华北、华东电网送电。东北地区煤质差,退出煤矿规模大,人员安置任务重,适度建设接续矿井,逐步降低生产规模。到2020年,蒙东(东北)基地产量4亿吨。
晋北、晋中、晋东基地尚未利用资源多在中深部,煤质下降,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做好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加快处置资源整合煤矿,适度建设接续矿井。晋北基地坚持输煤输电并举,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通过晋北-江苏输电通道向华东地区供电;结合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向华北地区供气。晋中基地做好炼焦煤资源保护性开发。晋东基地做好优质无烟煤资源保护性开发,结合煤制油项目建设,满足新增煤炭深加工用煤需求。到2020年,晋北基地产量3.5亿吨、晋中基地3.1亿吨、晋东基地3.4亿吨。
云贵基地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单井规模小,大力调整生产结构,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工艺方法,加快关闭灾害严重煤矿,适度建设大中型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煤制油项目建设,满足新增煤炭深加工用煤需求。到2020年,云贵基地产量2.6亿吨。
宁东基地开发强度大,控制煤炭生产规模,以就地转化为主,重点满足宁东-浙江输电通道和宁东煤制油等新增用煤需求。到2020年,宁东基地产量0.9亿吨。
(四)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陕北、神东基地煤炭资源丰富、煤质好,煤层埋藏浅,地质构造简单,生产成本低,重点配套建设大型、特大型一体化煤矿。结合蒙西-天津南、上海庙-山东、神木-河北、榆横-潍坊四条外送电通道建设,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变输煤为输电,向华北电网送电。
结合榆林、鄂尔多斯等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多联产)项目建设情况,有序建设配套煤矿,满足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增加外调规模,通过蒙西至华中等煤运通道向南方供煤,保障华中、华南地区淘汰小煤矿后的煤炭供应。到2020年,陕北基地产量2.6亿吨,神东基地9亿吨。
黄陇基地适度建设大型煤矿,补充川渝等地区供应缺口。黄陇基地渭北区域保有资源储量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加快资源枯竭和灾害严重煤矿关闭退出。黄陇基地陇东区域资源埋藏深,缺乏区位优势,煤炭开发仍需依赖外送电力需求。到2020年,黄陇基地产量1.6亿吨。
新疆基地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市场相对独立,以区内转化为主,少量外调。结合哈密-郑州和准东-华东等疆电外送通道建设,配套建设大型、特大型一体化煤矿,满足电力外送用煤需要。根据准东、伊犁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情况,适度开发配套煤矿,满足就地转化需求。到2020年,新疆基地产量2.5亿吨。
到2020年,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37.4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5%以上。
二、生产开发规模
按照减量置换原则,严格控制煤炭新增规模。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中部和东北地区从严控制接续煤矿,中部地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12%,东北地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1%。西部地区结合煤电和煤炭深加工项目用煤需要,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87%。内蒙古、陕西、新疆为重点建设省(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80%。新开工项目结合过剩产能化解效果和市场情况,另行安排。
预计到2020年,全国煤炭产量39亿吨。东部地区煤炭产量1.7亿吨,占全国的4.4%,其中北京退出煤炭生产,河北、江苏、福建、山东煤炭产量下降;东部地区煤炭消费量12.7亿吨,占全国的30.8%;净调入煤炭11亿吨。东北地区煤炭产量1.2亿吨,占全国的3.1%,其中黑龙江产量基本维持现有规模,辽宁、吉林产量下降;东北地区煤炭消费量3.6亿吨,占全国的8.6%;净调入煤炭2.4亿吨。中部地区煤炭产量13亿吨,占全国的33.3%,其中山西、安徽、河南基本保持稳定,江西、湖北、湖南产量下降;中部地区煤炭消费量10.6亿吨,占全国的25.5%;净调出煤炭2.4亿吨。西部地区煤炭产量23.1亿吨,占全国的59.2%,其中内蒙古、陕西、新疆产量增幅较大,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产量适度增加,重庆、四川、广西产量下降;西部地区煤炭消费量14.5亿吨,占全国的35.1%;净调出煤炭8.6亿吨。
三、跨区调运平衡
预计2020年,煤炭调出省区净调出量16.6亿吨,其中晋陕蒙地区15.85亿吨,主要调往华东、京津冀、中南、东北地区及四川、重庆;新疆0.2亿吨,主要供应甘肃西部,少量供应四川、重庆;贵州0.55亿吨,主要调往云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煤炭调入省区净调入19亿吨,主要由晋陕蒙、贵州、新疆供应,沿海、沿江地区进口部分煤炭。
“十三五”期间,煤炭铁路运力总体宽松,预计2020年,全国煤炭铁路运输总需求约26-28亿吨。考虑铁路、港口及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要铁路运力30-33亿吨。铁路规划煤炭运力36亿吨,可以满足“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煤炭运输需求。西部地区煤炭外调量较快增长。煤炭铁路运输以晋陕蒙煤炭外运为主,全国形成“九纵六横”的煤炭物流通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