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规范社交网络营销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新兴的视频、流媒体、直播等多样化营销方式,开展粉丝互动,如实传递商品信息,建立健康和谐的社交网络营销方式。
7.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行动。
建立完善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引导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资源,积极培育多种类型、多种功能的县域电子商务经营合作主体,提供商品交易、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形成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带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局面。
提高城乡电子商务品牌及企业化经营意识。加大流通标准、安全追溯体系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依托电子商务助推“三品一标”建设、加速农林产品的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进程,形成一批质量好、信誉佳的品牌商品,培育一批县域电子商务企业家。
支持连接城乡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之间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等和农林地区物流服务站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创新发展双向畅通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推动城市金融机构下乡,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银服务。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探索费率优惠政策,加强县域地区4G无线网络覆盖。
推动农资、休闲农业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邮政、供销社等渠道,开展农资网上销售,建立农资电商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郊区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接待服务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管体系。
8.“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支持贫困地区依托电子商务对接大市场。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与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联动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旅游,助力精准扶贫。
支持扶贫项目依托电子商务对接扶贫力量。通过电子商务扶贫公益平台、社交网络及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贫困地区产品或项目,积极组织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扶贫力量的积极作用。
支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就业创业实现就地脱贫。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对贫困者的帮扶力度,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性,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条件。
(三)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发展工作。
9.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行动。
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融资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商户提供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规范开展消费信贷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及上市。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审批流程,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等市场挂牌上市。
支持电子支付场景创新。鼓励非银行支付机构线上线下融合,依法合规扩大商户合作类型,推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零售等场景的电子支付应用。加强与海外支付机构合作,在保证真实贸易前提下,加快拓宽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区域和范围。
10.电子商务科技创新行动。
支持利用技术创新交易场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利用虚拟现实、自动识别等技术,创造沉浸式购物体验,提供更为智能、便捷和安全的网购方式,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支持利用技术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捕捉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改善企业运营效率和营销水平。支持建设各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
11.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行动。
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发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培养模式,共建实用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电子商务专业特色化,结合学科优势和当地电子商务特色,加快完善教材体系和内容更新,建立外部师资库,因地制宜办好电子商务学历教育。
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研究与培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各行业人员电子商务管理和应用能力,打造一批创新意识高,执行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为依托,在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中,开展电子商务理论、实践学习与培训,培养一批把握趋势、懂业务、重实践的干部。
12.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发展行动。
科学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网商、服务商等经营主体入驻,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鼓励园区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形成资源集约、共享合作的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创客空间。以双创孵化器、创客空间为依托,加快电商服务业主导产业的聚集,带动电商行业高端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业新的增长极。
发展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海外仓设施。完善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和生态系统,鼓励电商行业建设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或加入境外经贸产业园区,支持海外仓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形成覆盖全球、开放统一的电子商务大市场。
13.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
支持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及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整合社会存量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城市共同配送、众包物流、社区自提等电子商务物流新模式。鼓励骨干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健全仓储、冷链、运输、供应链管理等能力,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应用新技术,实现库存前置、供应链协同,探索智能化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对物流服务的迫切需求,加强国际港口、公路、铁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及物流资源的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电子商务物流协作体系。
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实现物流公共数据平台供应链数据的标准化处理,探索物流数据开发、管理,推动建立统一标准机制。促进仓储、车辆、托盘、包装等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衔接。推广电子商务物流标准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贯标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水平。
(四)电子商务新秩序创建工作。
14.电子商务规制创新行动。
持续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积极促进《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订,加快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联合、地方联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15.电子商务市场治理行动。
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国境的协同执法机制建设,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各类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充分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持续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惩处恶性竞争,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6.网络交易安全保障行动。
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遵循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同步规划、同步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灾备体系,推动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服务体系,加强跨境网络交易数据安全评估与监管。引导电子商务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防范与化解网络交易安全风险,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黑名单”共享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监管格局。加强保护用户隐私及合法权益,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17.绿色电子商务行动。
鼓励社区及机关单位设置包裹领取场所,建立快递配送车辆标准,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物流运输及交通出行方式,依托大数据及分享经济模式,减少车辆在途时间。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环保消费活动,推动包装绿色化。支持电子商务包装标准化和分类回收利用,提高循环利用率。鼓励再生资源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开展面向工业废品废料、家庭可回收废旧物品的在线服务,支持形成区域性或全国性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的统筹下,协调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政策资源和引导发展方向。在电子商务扶贫、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市场治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加强政策资源协同。
(二)完善顶层设计。
推动电子商务列入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出台本行业、本区域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与协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主要问题,将电子商务统计作为相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成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来自产学研及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媒体等长期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士,深入电子商务一线,研判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咨询参考。
(三)推进试点示范。
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试点工作,多层次、多领域组织试点示范,破解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和横向交流,切实发挥试点示范的引导和带动效用。
(四)优化资金投入。
创新机制,优化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提升、创新创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在政府采购中逐步加大电子商务采购比重,积极采购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创新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电子商务专项发展基金,探索政府股权投资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监督机制。
加强政策执行工作监督,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机构现有督办、审计、考核机制,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加强电子商务监督考核工作。加强行业及市场自律,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的政策沟通。建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行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倡导良性的市场氛围。
(六)增进国际合作。
积极利用现有多双边及区域国际交流机制,发挥主动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国际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政策协同,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环境。务实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等重点范围积极搭建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体系,推进“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倡导各方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推广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合作与交流,支持设立国际性电子商务合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