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观察|尼日利亚塑料大米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6-12-29 澎湃新闻网佚名8580
核心提示:“塑料大米”大新闻:“尼日利亚发现中国产塑料大米”近日“尼日利亚发现中国产塑料大米”的新闻被热火朝天地炒作了一番——确切

“塑料大米”

大新闻:“尼日利亚发现中国产塑料大米”

近日“尼日利亚发现中国产塑料大米”的新闻被热火朝天地炒作了一番——确切说,是炒作了3轮。

第一轮相对而言较不“火爆”,始作俑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韩国新闻网站,称“尼日利亚发现中国产塑料大米”、“外包装袋标明大米,打开却是塑料颗粒”、“煮饭形状明显不对”,等等等等,这些新闻被海内外一些中文媒体、网站和网络平台转载,但基本上波澜不兴。

第二轮则是“新闻热度”承上启下的关键:某著名华裔女媒体人从海外“另类”中文传媒《大XX时报》上看到这则逸闻,在未作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平台和影响力进行“夹叙夹议”,甚至将之引申到“食品安全”等问题上,引发海内外广大华人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第三轮则是第二轮的边际效益:BBC转发了该华裔女媒体人的“夹叙夹议”,不仅令这一“火爆新闻”一下具有了“国际影响力”,还“出口转内销”在中国国内掀起更大波澜——毕竟,那位华裔女媒体人在报道素质等方面一直存在争议,但BBC却是较具公信力的老牌国际传媒。

然而从第一轮起就不断有中外人士提出质疑:商人是逐利的,用塑料制造“假大米”这种“低值易耗品”,可谓用高档天然水晶冒充普通平板玻璃,数量又如此巨大,岂不是要赔得稀里哗啦?

一些在西非居住、工作,或从事过这方面业务的人开始在各网络平台解读、澄清,但影响力与“塑料大米说”、“食品安全说”相比,可谓人微言轻、几乎听不见声息。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非洲最腐败国家的“口袋规则”

笔者自1992年起就从事对西非的外贸行业,且从“伙计”到“老板”,从储运、单证到一线(西非)业务员都做过,笔者的妻子则是从事国际船务代理20年的“老资格”,对于这个“塑料大米”,是一点都不陌生的。事实上这也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

尼日利亚是非洲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西非工业化程度最高、总体购买力最强的国家。但于此同时,它也是“老非洲”、“老外贸”公认的非洲最腐败国家。这个国家的腐败体现在人、货“进出口”领域,就是“口袋规则”的泛滥。

什么是“口袋规则”?

简单说,就是在台面规则上规定了无数的“不允许”,许多很常见的国际贸易货物,都“绝对”不允许进口或出口,但实际上这些货物一直在源源不断地进口、出口,并在当地市场占据绝对垄断地位。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给操办部门和操办者留出权力寻租的弹性,增加额外收入。

就以笔者曾长期从事的纺织品而言,尼日利亚最畅销的各种亚、欧进口纺织品品种,如蜡染平纹布、绞综布、大小全面提花布等,在“台面”上都是严禁进口的,但实际上该国市场上每个月动辄上百、数百货柜的这类纺织品,绝大多数是进口的,只需要找一位神通广大的“报关人”,走一套复杂且代价不菲的“规定程序”,这些货就可以大大方方运进去了。所谓“禁令”,其实不过给经办“口”增加个收费敲章的理由罢了。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因为已经进口的货物在理论上仍然是“走私”的,放行单位倘和货主或其它什么关系人一时不爽,随时可能借口“缉私”来个公事公办;尼日利亚政出多门,就货物进口环节而言,海关、警察、名义上属于海关实则自行其是的“缉私大队”、商业部、州和市两级政府……都有权有能力在自己“眼皮底下”折腾那些“走私货”,笔者在尼日利亚邻国——贝宁经济首都科托努时,几位熟识的同行都在尼经济首都拉各斯碰上最倒霉的事(约2003或2004年间的事):因为商务部和缉私大队间闹矛盾,后者将前者放行、刚刚入仓的几十个纺织品货柜查封,折腾了个把月,货主花大价钱赎出,前脚缉私大队封条揭掉,后者商务部封条又贴上——以前缴钱不算,还得再来一回。

既然市场秩序如此混乱,何以还有那么多商人趋之若鹜?

“台面上”的大米,“台面下”的塑料

尼日利亚是西非最具活力、市场购买力惊人的国家,且许多产品毛利很大,因此即便代价高昂、风险不菲,大多数“老非洲”仍舍不得吐掉这块不易下咽的“肥肉”。事实上笔者在贝宁科托努、多哥洛美的门市部,许多业务也仍然来自尼日利亚——本国小分销商自己过境小批量购买再自行运回,对大批发商而言风险就被转嫁和分摊了。但这种销售模式,产品价格上不具竞争优势,且并非什么商品都适合。

文章开头提到的塑料就属于“不适合”的一类:它是工业原料,不是消费品,很难“零打碎敲”,只能硬着头皮“直接闯”——“塑料大米”就应运而生。

简单说,“塑料大米”从一开始就是在出口塑料,而不是大米,之所以要报“大米”,则是因为大米属于尼“台面上”可以合法进口的产品,而塑料则只能像前面提到的纺织品那样走“台面下”。以塑料冒充大米看似“高风险”,实则只要“把关”这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就几乎再无后患,在默认“走一步就要花一步钱”的尼日利亚不仅“多快好省”,而且简洁少风险(只和一个环节打交道);相反,老老实实报塑料,则不仅“把关”环节分文不省(进口“假大米”是“走私”,进口“真塑料”一样是走私),而且还要额外和更多“现管”打交道、通关节,不仅花费多,而且风险控制更加困难,“两害相权取其轻”,作为西非塑料原料消费量最大的国家,进出口商如何选择,不言而喻。

我个人第一次接触“塑料大米”业务,是1992年的事,当时在浙江某国营茶叶进出口公司任单证员,实际做这笔生意的,则是挂靠我公司的一个余姚个体小公司(当年外贸体制未放开,小公司无自营进出口权)。后来我一位宁波籍大学校友靠做这个还发了大财。

当年的“塑料颗粒”,主要是价格和档次较低的聚丙烯颗粒,但一些仍在西非的同行介绍,随着尼日利亚工业化程度的提高,档次较高、价格较贵的各类聚乙烯颗粒,甚至号称“塑料王”的聚四氟乙烯颗粒也“加入战团”。

由于风险较高,当年国内大公司很少染指这类业务,主要是“富贵险中求”的小中间商和小厂家在搞。近年来形势有很大不同,进口商常常是在非洲本地或迪拜、加那利群岛注册的,从中国订货时标明是“塑料颗粒”,但收货人却在尼日利亚境外,待货物从中国出口后,目的地更改、合同和提单转签,“塑料”摇身变作“大米”再运往真正的目的地——尼日利亚的拉各斯或哈库特港。

这样的“偷梁换柱”,中国国内的厂商和出口商是否知情或配合?如前所述,最初那些“挂靠”者非但知情,而且就是实际主谋。但如今的情况照一位朋友的说法则“很复杂”,既有知情者、参与者,也有完全被蒙在鼓里、既不知自己的货物最终目的地是尼日利亚,更不知好端端塑料颗粒会被装进大米口袋的。

这样的“塑料大米”生意持续了多少年?不清楚,即以本人亲历而言就有20多年历史了,且实际上来源国也远不止中国一家。尽管这期间“内涵”、“外延”都有很大变化,但“生意”本身一直存在,且“塑料大米”从来就被货主当作塑料来引进、销售或使用,而不可能去用来冒充大米——即便最便宜的丙烯颗粒,价格也数倍于大米。

所谓“塑料大米”被查

新媒体时代让真理“越辩越暗”

既然是心照不宣的“半黑半白买卖”,何以突然被查?如前所述,尼日利亚腐败横行且政出多门(国内某大航空公司曾开设广州-拉各斯直飞航线,首飞时尼驻华大使亲自登机随行,原因是“担心拉各斯海关官员不认北京使馆签发的签证、给首飞仪式丢脸”,相互掣肘情状可见一斑),一旦某个方面“摆不平”,就可能有人“横插一杠”,打破“潜规则”来个“公事公办”。一般而言,这种“公事公办”会随着“人情到位”,重新恢复到“潜规则”态势,毕竟尼日利亚百废待兴,实际上是需要进口各种各样的“禁止进口”产品的。但这一次“塑料大米”被不明就里的外国记者抓个正着,又被一系列更“外行”且自作聪明的“二传手”、“三传手”渲染演绎,最终弄出这么个“惊天新闻”来。

连日来某些出面“澄清”的媒体、部门吞吞吐吐,原因复杂,既有“不熟悉”、“不专业”的问题,也有某些实际上熟悉且专业的部门、人士不便启齿的关系(虽然尼日利亚的“黑清关”问题和俄罗斯类似问题一样,是和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息息相关的“潜规则”,圈内一般是能够谅解的,但毕竟“上不得台面”),而“新媒体时代”媒体专业素质、尤其专业态度的严重“返祖”,则让真理再次“越辩越暗”。

很显然,这次事件和“食品安全”无关,因为不论买家、卖家,都没打算将“塑料大米”这么贵的货物当粮食吃掉或卖掉。

中国是尼日利亚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如果说,昔日对“黑清关”、对尼日利亚奇特的“口袋规则”,几乎所有尼日利亚的洲外贸易伙伴选择默认情有可原,那么时至今日,或许既有必要、也有能力依托国际通行的贸易规则,和这个非洲第一人口大国“好好谈谈”,唯如此,才能让今后输往该国的塑料依旧做塑料,大米依旧做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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