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天和智库举办的“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与企业税负”学术沙龙中,电商征税问题再度成为学界、业界探讨的热点。与会人士称,电商平台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推进税收公平。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如果基于某种特殊考量,对电商暂时不征税是能理解的。但长期来看并不妥当,是对实体经济的不公平。如果针对电商单独出台征税政策,也是不公平的体现。
楼继伟:电子商务不征税不公平
在今年国际互联网大会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徐麟透露,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约为18.6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不过,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税收监管问题备受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双11”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建立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该文件被业界解读为国家强化税收监管的重要信号。
之前的7月份,时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G 20成都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会议上表示,税收政策首先应该体现公平,其次是鼓励创新。数字经济中包括电子商务都是创新,对于这些新兴行业应该收税,否则就不公平。
过去十年中国电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相应的法律、征税管理等方面尚待加强。如部分平台上的中小经营者,交易活动中难以提供发票,依法纳税便成为问题。另外,电商行业发展迅速抢占实体商家的份额。实体经济由于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经营越来越困难。近年来,传统零售业态,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百货、商场关闭门店的消息频频出现。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的报告分析,一些电商的偷税漏税,构成对实体商家的不公平。
刘剑文解释,税收公平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考量。纵向来看,经济条件不同的纳税人交的税要不一样;横向来看,经济条件相同的人交纳相同的税。电商、非电商同为市场主体,一方不征税是对另一方的不公平,而电商之间采取何种征税规则也关系到税收公平的体现。
也有观点认为,对于营业额较低的中小卖家,征税是不是会“一棍子打死”?业内人士认为,电商纳税目的在于公平,而不是给中小卖家增税。目前对于小微企业,税法规定交易额3万元的起征点门槛。这个起征点设置已有年头,如果已不再适合现今经济发展水平,那么政府应通过审慎调研,设置合理纳税起征点来保护小卖家利益,避免增加负担。若据此理由不纳税,有违法治精神、公平原则。电商依法纳税也有助于“宽税基低税率”的税收理念落实,实际达到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减税的目的。
平台拒将交易信息告知税务机关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模式有B2B、B2C、C2C三种。从主体看,主要分为电商平台、平台注册企业和个人卖家;电商企业本身是工商注册企业,都是交税的;平台注册的商家,已纳入征税监管范畴,也在交税;而个人卖家绝大部分是没有纳税的。有些原本是正常登记注册的企业,却在线上通过自然人身份开店逃税,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
相比电商平台的抽成、流量、搜索排名等成本,税收在网店的成本中只占很小部分。有些企业平台运营的成本已接近交易额的20%,而零售企业如果毛利10%的话,税负在交易额中只占1%。楼继伟曾透露,数字经济应该征税,但是技术上难度很大。
据了解,由于电商开店数量、交易额等信息都由平台掌握,有的平台以商业秘密或卖家未授权为由不向工商部门提供数据,税务部门又不掌握信息,令监管难以展开。因此,偷税漏税情况屡见不鲜。大华久益华瑞(北京)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丽光对监管不严导致的税收不公平表示担忧。她说,国家规定小微企业营业额达3万元才征税。有些企业虽然一年营业额1000多万元,按规定销售额60万元的就要注册成企业,但这些商家注册成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形式,并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分流销售额,因而征收的定额税每月可能只有几百元。
进展:电商征税法律层面正在推进
对于电商企业征税,法律层面正在推进,重要一环就是修订《税收征管法》。刘剑文介绍,现行《税收征管法》是2001年审议通过的,已经有15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等发生巨大变化,尤其当今经济领域跨区域经营和电子交易的发展,使得《税收征管法》中涉及的征管手段、征管程序、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都需要进行调整。
去年初发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多处涉及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如第十九条“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第三十三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这意味着,该纳税的不仅是企业,还将覆盖包括普通网店店主在内的自然人。
不过,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项法律修订涉及多个部门,目前距离最终立法仍然有一定时间。多位专家呼吁中央层面加快协调,冲破阻力,促进新法早日出台。
专家说法
推行电子发票有助于防止电商偷漏税
对于电商征税存在的技术难题,业内人士分析,推行电子发票将为电商征税清除技术障碍。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杰涛解释,如果未来任何事情都能用电子发票记录数据,之后国家又能有一个部门管理大数据,将BAT、京东等主要平台数据打通。如此,卖家利用电商平台偷漏税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刘剑文表示,要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在税收征管法中要明确电商平台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义务。现在不是没有交易数据,而是这些商家的数据被保存在电商平台系统,目前税务机关没有权限使用这些工具,许多电商平台也并不愿意向税务机关公开。如果电商能与税务机关配合,对于公平纳税、征管效率提升会有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