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12-12 中商情报网佚名10120

  ——加快河流水电规划。加快推进水电规划研究论证工作,全面完成雅砻江上游等重点河流(河段)水电规划工作。统筹考虑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移民安置、区域发展需要,完成金沙江虎跳峡、长江宜宾至重庆、黄河黑山峡等重点争议河段开发方案综合研究论证工作。

  ——滚动调整抽水蓄能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电力系统调峰填谷需要、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和站址建设条件,对尚未开展选点规划的地区适时启动规划工作;对部分已有选点规划,经论证有增补、调整站点必要的地区进行滚动调整,充分论证系统需求,分析研究抽水蓄能电站的合理建设规模和布局,优选确定规划站点。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启动新一轮的全国抽水蓄能规划工作。

 

  ——推进重大项目勘测设计。抓紧推进一批战略性工程、控制性水库、骨干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做好金沙江白鹤滩、龙盘、岗托,黄河茨哈峡等常规水电站,河北抚宁、浙江宁海、辽宁清原等抽水蓄能电站的勘测设计、方案研究等工作,优化工程设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出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准备工作。

  (二)大型基地建设

  ——基本建成六大水电基地。继续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等水电站建设,增加“西电东送”规模,开工建设雅砻江卡拉、大渡河金川、黄河玛尔挡等水电站。加强跨省界河水电开发利益协调,继续推进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开工建设金沙江白鹤滩等水电站。加快金沙江中游龙头水库研究论证,积极推动龙盘水电站建设。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总规模超过1亿千瓦。

  ——着力打造藏东南“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开工建设金沙江上游叶巴滩、巴塘、拉哇等项目,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旭龙、奔子栏水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努力打造金沙江上游等“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

  ——配套建设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做好电网与电源发展合理衔接,完善水电市场消纳协调机制,按照全国电力统一优化配置原则,落实西南水电消纳市场,着力解决水电弃水问题。加强西南水电基地外送通道规划论证,加快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建成投产金中至广西、滇西北至广东、四川水电外送、乌东德送电广东、广西等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白鹤滩水电站外送输电通道,积极推进金沙江上游等水电基地外送输电通道论证和建设。

 

 

  (三)中小流域开发

  ——控制中小水电开发。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全流域、干支流开发与保护工作,按照流域内干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保留流域必要生境,维护流域生态健康。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资源集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大型河流、重点河段和重大水电基地,严格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开发程度较高的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弃水严重的四川、云南两省,除水电扶贫工程外,“十三五”暂停小水电和无调节性能的中型水电开发。

  ——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支持边远缺电离网地区,因地制宜、合理适度开发小水电,按照“小流域、大生态”的理念,合理布局规划梯级,科学确定开发规模和方式,维持河流基本生态功能。重点扶持西藏自治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实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解决当地居民用电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小水电500万千瓦左右。

  (四)抽水蓄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区核电和新能源开发、区域间电力输送情况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加快推进规划站点建设。抓紧落实规划站点建设条件,积极推进开工建设。加快开工建设一批距离负荷中心近、促进新能源消纳、受电端电源支撑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按期投产。

  ——研究试点海水抽水蓄能。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建设海水抽水蓄能电站示范项目,填补我国该项工程空白,掌握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材料、环保、装备制造等整套技术,提升海岛多能互补、综合集成能源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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