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12-01 发改委佚名6890

 

 

 

  2. 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弃风问题严重的省(区),“十三五”期间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风电占比较低、运行情况良好的省(区、市),有序新增风电开发和就地消纳规模。到2020年,“三北”地区在基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就地消纳和利用现有通道外送,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3500万千瓦左右,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相关省(区、市)在风电利用小时数未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前,并网规模不宜突破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3. 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借助“三北”地区已开工建设和已规划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统筹优化风、光、火等各类电源配置方案,有效扩大“三北”地区风电开发规模和消纳市场。“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含存量项目)。利用通道送出的风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需落实消纳市场并明确线路的调度运行方案。

 

  4、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四、重点任务(一)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切实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合理规划电网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电网企业要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加强风电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风电汇集站、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和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有效减少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大面积弃风限电现象。加快推动配套外送风电的重点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确保按期投产。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加快提升常规煤电机组和供热机组运行灵活性,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和辅助服务政策激励,增大煤电机组调峰深度,尽快明确自备电厂的调峰义务和实施办法,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调峰,重视并推进燃气机组调峰,着力化解冬季供暖期风电与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开展和推广可中断负荷试点,不断提升系统就近就地消纳风电的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系统接纳风电潜力。修订完善电力调度技术规范,提高风电功率预测精度,推动风电参与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常规电源开机规模和发电计划,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在保证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将风电充分纳入网调、省调的年度运行计划。加强区域内统筹协调,优化省间联络线计划和考核方式,充分利用省间调峰资源,推进区域内风电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通过市场化方式最大限度提高风电外送电量,促进风电跨省跨区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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