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发〔2016〕261号《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通知要求,个人银行账户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如借记卡、具备转账缴费功能的活期存折,不含信用卡),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通知规定,Ⅰ类账户必须到银行柜台当面办理。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目前大部分银行在营业网点为客户开立的具有实体介质的账户,例如借记卡、活期一本通等,均为Ⅰ类户。
与Ⅰ类账户办理渠道不同,Ⅱ类、Ⅲ类账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交开户申请。新政实施以后,市民原有的账户怎么办呢?记者联系省城一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没分类前客户办理的实体借记卡都默认为Ⅰ类账户,新政实施之后,客户只能指定一张借记卡作为Ⅰ类账户。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之前开立的存量实体账户,都会确定为Ⅰ类账户。12月1日起再开设账户,如果客户已经在该行有了一张Ⅰ类户(借记卡、活期存折等),银行会根据客户发工资、做理财、消费等不同需求,通过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等方式(之后或许还会有降低账户类别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开户方案。对于存量卡,银行人员会在操作过程中,比如持卡人到柜台办业务时,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如果非必要的话,其他账户可降低账户类别,设为Ⅱ类户或Ⅲ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