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四大逻辑谬误

   2016-10-25 佚名3530
核心提示:作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  最近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同时推出网约车管理细则,其中一些主要城市,在司机户籍
       作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
 
  最近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同时推出网约车管理细则,其中一些主要城市,在司机户籍、网约车车型、车辆外观、以及营运区域作了很不合理的规定,对网约车的服务起到了桎梏甚至扼杀的作用。
 
  在为这些不合理规定辩解的声音中,有四大逻辑谬误亟待澄清和纠正:第一,应该以行为管人,而不应该以身份管人。有人说,“对户籍的要求有助于增加网约车的安全”。确实,网约车司机与任何职业群体一样,都不可能是完全由清一色的“天使”组成的,他们有些人的服务质量不过关,有些人会违章肇事,甚至有些人会违法犯罪。但是,应付这个问题的办法,应该是以行为来进行管理,而不应该以身份来进行管理。一个人违法犯罪,是由于这个人的行为造成的,不是这个人的户籍或身份造成的。官员也有犯罪的,于是就规定哪些户籍的人不能当官吗?这显然不解决问题。一个司机的行为身份是否得当,有没有犯罪,是根据他的行为来判定的,对轻微的,网约车平台有处罚的规定;对严重的,国家有严刑峻法伺候。以管户籍来管安全,逻辑上完全说不通。第二,应该以平台来管服务,而不应该以车型来定服务。有关部门的人解释说,“规定车型是为了增加乘客的舒适感,从而实现差异化经营。”确实,大车比较舒适,但舒适的含义非常广,不限于车大这么一个指标。所谓差异化经营,也可以指等待的时间更短、车厢更干净、路线更加准确、司机的驾驶更小心等。舒适的指标,数之不尽;究竟怎样才算舒适,怎样才算差异化经营,应该由消费者来选择,由平台通过服务条款来提供,而不是由几个坐在办公室拍脑袋的官员来定。
 
  第三,按发展定配套,而非按配套来限发展。有人说,限制网约车的供应是为了减少道路拥堵。确实,方便的交通工具,会使人增加出行的需求。但这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事实上,拥堵原因数之不尽:油价下跌会增加拥堵,汽车降价会增加拥堵,居民收入增加会增加拥堵,电影院开夜场会增加拥堵,出租车巡游会增加拥堵,放开二胎政策会增加拥堵,天安门升旗会增加拥堵,教授开个讲座也会增加拥堵,交通部门又将作何处置?交通部门是否要逐一干预? 从环保的角度看,先要抑制的应该是巡游出租车,因为网约车平台的有效调度,肯定减少了车辆的空驶,必然提高了车辆和道路的使用效率。归根结底,拥堵的根本症结在于路权的短缺,治理的根本办法是对路权标价,也就是按照时间和路段收取交通拥堵费;禁止市民采用更方便和舒适的交通工具,不应该成为治堵的目标或手段。 再说人口。除非这几个城市全面限制外地人乘车、乘船、乘机、就餐、就业、就读、就住,否则达不到目的。靠管网约车司机来管人口,就跟靠管麦当劳服务员来管人口一样,在逻辑上说不通。城市人口的问题,不归网约车管理者操心。 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兴衰,有其内在的规律。有些人永远在喊“城市密度到极限了”,但城市却一直还在增容。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是通过积极配合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压制来解决问题。任何国际大都市,都是多样化异地人口高度集聚的结果。硬性限制人口的想法,源自对城市人口集聚效应的无知,其做法对城市繁荣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四,共享经济是有偿经济,而非免费经济。共享经济早已有之,酒店、汽车、飞机、轮船,都是共享经济。今天共享经济之所以迅猛发展,是由于所有权得到前所未有的确保,才使得物主乐意将资源拿出来与别人进行交换。 过去,人们不乐意把空置的房子和车子拿出来出租,是由于难以找到信得过的租客。今天,我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巧妙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的困难,才涌现出了共享经济的潮流。以为只要是共享经济,就只能搞免费分享,而不能进行商业化谋利,那是对共享经济的彻底误解。拿共享经济不能赚钱为理由来遏制网约车的发展,那更是非常有害的。 网约车是“互联网+”的一个榜样,它解决了多年打车难的问题,促进了就业,减少了浪费,增加了安全。喊多少遍双创,不如放网约车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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