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对电信网络诈骗依法积极追诉
较之于传统的线下或者物理空间实施的面对面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的社会危害程度呈现几何级增长。电信网络诈骗的国别管辖权冲突严重,犯罪证据收集、固定与证明难度极大,诈骗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定以及共同犯罪的认定日益困难。
电信网络诈骗中电信运营商的责任
在电话诈骗和短信诈骗等以通信网为诈骗通道的诈骗行为中,运营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必须找到责任在源头,而不在接收方的运营商。
(1)“一号通”、“400”、“商务总机”、出租的电信线路等可能被用于诈骗。对于这样的商业服务,运营商应要求严格实名,且有严格的申请流程、管理流程,且在诈骗行为被认定后,应辅助公安机关及时关闭服务、锁定诈骗分子。
(2)网络改号行为。由于假冒的号码为普通电话号码,接收到这些号码呼叫的电信运营商大多不能辨别真伪,但应该对一些已判定诈骗的号码或路径实施有效拦截(目前已在做,尤其是拦截境外拨来的诈骗电话),更多的治理应该在接入方(网络路径:骗子-互联网服务商-接入方运营商-接收方运营商-用户),如果是国内实施的诈骗,接入方运营商在国内,应做到两点,一是尽可能禁止不合法的接入,二是在发现接入后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关闭号码或锁定犯罪嫌疑人。
3、对于伪基站。这属于GSM的网络漏洞,运营商也应积极防范、发现、打击。但目前公安部门的打击力度不够,个人认为适用法律选择有问题,如果仅发送商业广告,这按破坏通信实施罪查处没问题,但对于发送诈骗信息,根据刑法解释,如果发送诈骗数量超过一定数量,即使没有形成诈骗,也应该按诈骗罪追加处罚。
电话号码实名制实施后,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影响
1、实名制确实会增加一部分犯罪行为的成本,也有利于锁定犯罪行为;
2、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打破了时间、空间界限,越来越多通过互联网实现,且网站还可能设在境外,因此不能指望实名制完全遏制电信诈骗。
那么,如何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
1、对用户实施实名制(含互联网网络服务实名)和对商业电信服务加强管理,有利于封堵部分诈骗行为;
2、各种及时提醒、智能判定并拦截,无论在信息发送渠道还是资金支付渠道都非常重要;
3、各方联动,快速掌握诈骗路径,抓获犯罪分子,或阻断诈骗途径非常重要。
作为通道服务提供者,运营商没有能力自行判断行为是否合法。但运营商可通过技术手段追加提醒或推荐用户使用安全软件。
附 48种常见电信网络诈骗
1、QQ冒充好友诈骗
2、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3、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4、微信伪装身份诈骗
5、微信假冒代购诈骗
6、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
7、微信点赞诈骗
8、微信盗用公众账号诈骗
9、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10、虚构车祸诈骗
11、电子邮件中奖诈骗
12、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
13、娱乐节目中奖诈骗
14、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
15、冒充房东短信诈骗
16、虚构绑架诈骗
17、虚构手术诈骗
18、电话欠费诈骗
19、电视欠费诈骗
20、退款诈骗
21、购物退税诈骗
22、网络购物诈骗
23、低价购物诈骗
24、办理信用卡诈骗
25、刷卡消费诈骗
26、包裹藏毒诈骗
27、快递签收诈骗
28、医保、社保诈骗
29、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
30、引诱汇款诈骗
31、贷款诈骗
32、收藏诈骗
33、机票改签诈骗
34、重金求子诈骗
35、PS图片实施诈骗
36、“猜猜我是谁”诈骗
37、冒充黑社会敲诈类诈骗
38、提供考题诈骗
39、高薪招聘诈骗
40、复制手机卡诈骗
41、钓鱼网站诈骗
42、解除分期付款诈骗
43、订票诈骗
44、ATM机告示诈骗
45、伪基站诈骗
46、金融交易诈骗
47、兑换积分诈骗
48、二维码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