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和田地区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塑料型材项目。
海螺型材与全资子公司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螺")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安徽(三峡)工业园区共同投资设立"南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筹)"(以下简称"南疆海螺")。
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海螺型材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新疆海螺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同时,以南疆海螺为项目主体,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塑料型材,作为安徽省援疆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包括设备投资和现金投资),螺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海螺型材表示,作为安徽省内知名企业,应安徽省驻新疆援建指挥部及和田地区人民政府的邀请,在和田地区皮山县投资,履行大企业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对支持援疆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当地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地方政府承诺给予投资优惠政策,"海螺"牌型材在南疆区域具有一定的市场支撑。公司在和田地区皮山县投资建设塑料型材生产基地,可以优化新疆区域产能布局,降低物流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新疆海螺公司经营压力。
项目风险包括,鉴于项目所在地南疆区域此前曾发生暴恐事件,项目后期有可能因人身安全问题或社会环境而导致企业停工、停产,造成投资损失;而且由于项目远离芜湖总部,区域管理跨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