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车用改性塑料生产商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已签约一笔1.8亿美元两年期分期偿还贷款,六家银行参与一般银团贷款。
渣打银行担任牵头行兼簿记行,贷款的最高综合收益为400个基点,利率为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LIBOR)加码260个基点,平均期限为1.78年。渣打银行还担任额度代理行。
鑫达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借款人,而中国鑫达及其三家子公司为担保人。
自签约起15个月后开始偿还贷款,分四期不等额偿还:12.5%(1-2)、 25%(3)、50%(4)。
所筹资金用于一般企业用途,以及为2014年2月定价的1.5亿美元三年内不可赎回的五年期债券进行再融资。
该笔贷款包括四项财务承诺条款。母公司必须确保其合并有形资产净值超过5.5亿美元,合并借款净额与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之比不得超过100%,合并借款净额与合并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之利润(EBITDA)之比不得超过350%,合并EBITDA净值与合并利息支出之比不得低于2.5倍至1倍。
中国鑫达通过鑫达控股(香港),控股管理旗下分别设在迪拜、香港、黑龙江和四川等10余家独立经营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