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竞赛改革,利用竞赛杠杆,进一步发挥竞技体育的综合功能和价值
坚持精简、节俭办赛,进一步深化全运会、冬运会、青运会改革,完善办赛方式和组织管理办法,在竞赛规模、项目设置、竞赛编排、运动员注册交流、计分办法、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调整,充分发挥综合性运动会的社会功能与作用,扩大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促进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实施《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全国单项比赛以检验和提高竞技水平为目标,发现和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通过形式多样的系列赛、大奖赛、分站赛等,增加运动员参赛机会和实战练习,将国内比赛和国际比赛有机紧密结合,促进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逐步建立职业联赛体系。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单项竞赛制度。
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竞赛的管理,坚持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主的宗旨,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和文化教育要求的体育竞赛制度,广泛选拔发现各类后备人才。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协作机制,协调年度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合理安排竞赛周期,降低办赛成本。
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对商业性、群众性赛事,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服务监管,调动地方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引导、形式多样的竞赛管理体系。继续改革、推进全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主要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提高综合效益。
(七)坚持依法治体,转变职能,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机制
坚持依法治体,完善竞技体育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宏观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管办分离,强化监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试点先行、分类管理,分步分批推进我国单项体育协会的试点改革。完善运动项目协会管理方式,科学规范,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加强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社团组织发展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行业自律、依法治理水平。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提高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综合管理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坚持制度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和奖励机制,逐步建立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多方结合的综合评价监督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能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开放共享,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加强政策研究,利用政策杠杆调整区域间竞技体育发展格局,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
(八)完善制度,优化环境,深化职业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运动项目协会改革,发挥运动项目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推进职业体育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引导,依托市场,协会监管的联赛管理体制。鼓励与支持有条件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台球、高尔夫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走职业化道路,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全面深化中国足球协会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切实履行领导和治理中国足球的任务。探索篮球职业联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联赛)的管办分离,实现NBL联赛篮球俱乐部依法独立自主运营赛事,并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贯彻实施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联赛)改革总体方案,成立CBA联赛公司,实现CBA联赛管办分离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市场化、职业化的发展道路,逐步推进排球联赛、乒超联赛、羽超联赛等职业化改革。推动运动项目市场化、职业化发展,要注意协调处理好职业化与提高竞技水平为国争光的关系,协调处理好职业联赛与参加国家队备战和国际大赛的关系,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将国内比赛、世界大赛与市场开拓紧密结合,重视职业体育赛事的品牌运营。学习和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设计和推出传统精品赛事,开发国内外竞赛市场,培育具有品牌优势的中国职业体育赛事和职业体育俱乐部,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
(九)拓宽渠道,形式多样,培养竞技体育人才
完善各类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对竞技体育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式多样,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修订和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规定,促进高水平运动员合理流动,加强运动员文化学习和退役安置保障工作。加强国家队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练员任职资格、注册、交流、选拔、任用、述职、考核、奖罚制度;发挥国家教练员学院作用,加大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培养力度,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进一步做好精英教练员“双百计划”培养工作,全面提升教练员素质。加强对外教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外教的选用,促进中外教练员的交流与合作。完善裁判员注册、管理、培训、考核、选派、奖惩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品德过硬、业务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专兼职高水平裁判队伍。完善加强竞赛管理人员培养的措施,打造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竞赛组织人才队伍。加大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和体育外事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合适人员竞选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应职务,争取更多地参与国际体育组织活动和决策,增强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构建富有成效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为龙头,改革与完善三级训练网络,发挥学校尤其是体育院校在后备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快研究制定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标准,按照各项目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实施系统训练,加强基层一线教练员、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选材育才科技含量。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十)坚持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和对体育行业正风肃纪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选拔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拔和选派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项目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在备战和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和现象,严格核查、严肃处理。建立体育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和日常巡视制度,彻底扭转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完善体育竞赛制度,促进公平竞争。深入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不断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监督和检查惩处的长效机制。以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为重点,对运动员注册和参赛年龄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健全体育竞赛仲裁制度,不断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教育监督检查机制和惩罚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坚决执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通过与有关责任部门签订《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建立反兴奋剂责任制;完善运动队反兴奋剂准入制度,强化教练员、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国家反兴奋剂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大兴奋剂的检查力度,加强反兴奋剂的国际合作,提高反兴奋剂工作水平。严格防范、严格审查、严格监管、严厉惩处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国家反兴奋剂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
(十一)加强励志教育,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丰富体育文化
发挥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以运动员为主体,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加强励志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运动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与技战术训练同样重要的环节,将对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融入平时的训练和生活中。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竞技体育队伍。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在国家队深入持久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继承和发扬民族优良传统与方化,增强运动员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为国争光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注重养成教育,将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融入日常的训练和生活中,培养运动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意志、顽强拼搏的作风,最大限度地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勇攀竞技体育的高峰。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通过开展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活动,鼓舞和激励人民群众,促进全社会形成奋发进取、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公平正义的氛围,丰富体育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