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电商平台推出“先行赔付”

   2016-08-25 佚名1340
核心提示:  随着网络消费市场规模日益增加,网购也成为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昨天,北京市工商局与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等11家
  随着网络消费市场规模日益增加,网购也成为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昨天,北京市工商局与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等11家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加入框架协议的企业将必须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向电商平台开放数据,也将杜绝小作坊冒充大企业在电商平台上开展业务。
 
  多家电商平台
 
  推出“先行赔付”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赔偿先付,框架协议重申,当平台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经核实销售者确实存在过错,平台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包括退还购货款项或者赔偿损失。
 
  据了解,目前京东、天猫、淘宝、苏宁易购等多家网购平台都已推出“先行赔付”。京东设立了“1000万元保证金”,用于先行退还消费者相应货款。淘宝推出“极速退款”服务,买家只需在提交退货退款申请后填好退货快递单号,淘宝网就会替卖家将款项先行垫付给买家。天猫在部分商家、部分批次的商品出现消费纠纷后的48小时内,将由天猫介入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货款赔付。
 
  网络消费维权
 
  专家委员会成立
 
  根据协议,由工商、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网络交易平台等共同组建的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宣布成立。
 
  据介绍,专家委员会将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风险进行预判;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品类、检测项目等提出建议;对网络交易消费纠纷进行评议;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维权难题。
 
  而根据框架协议,工商部门将与平台经营者建立质量监管数据交换共享、消费风险防控、电子证据互认、信用约束机制,实施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定期对企业投诉情况进行个性化分析,从而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更好地促进消费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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