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省份 补贴范围和标准(部分)
北京市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
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天津市
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9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105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115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河北省
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山西省
城乡低保家庭中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
城乡低保家庭中60至99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辽宁省
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
吉林省
80-90周岁的(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
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黑龙江省
80周岁至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上海市
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每月300元。
江苏省
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
浙江省
满80周岁的,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山东省
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至99周岁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
河南省
百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海南省
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
贵州省
100岁以上每人每年1200元。
西藏自治区
80岁以上老年人300元一年,90岁以上老年人500元一年,100岁以上老年人800元一年。
陕西省
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每人每月300元。
甘肃省
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
青海省
70-79周岁,每人每月9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60元。
宁夏
80-89周岁的(城市),每人每月400元; 80-89周岁的(农村),每人每月220元;90周岁以上的(城乡),每人每月450元。
新疆
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20元,
100以上每人每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