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辖区口岸,75个集装箱、总重1994.48吨的铝废矿渣在海关关员的严密监管下完成退运。这是大连海关今年退运规模最大的一批 “洋垃圾”。
大窑湾海关工作人员此前查检时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铜矿砂”的进境货物存在异常,涉嫌伪报品名。海关工作人员随即对该票货物进行取样送检,后经权威部门认定,该检测样品成分复杂,含铜量极低,且含有明显的氧化铝和金属铝碎屑,为含铝的矿渣、矿灰及残渣,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该票固体废物铝废矿渣如果长期堆放在港口,将造成港口资源的浪费,同时存在污染周边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隐患。
大连海关缉私部门后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海关现场多个业务部门经过沟通协作,通过主动联系当地环保部门,下达责令退运手续等方式,要求企业配合海关履行该票货物退运义务。
大连海关近年来通过风险预警、数据备案、日常监管等多种手段,对于疑似进境的“洋垃圾”,从前期风险研判、中期取样送检、后续跟踪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链条、全方位流程监督管理。
7月1日起,新一批8个品种固体废物将从非限制进口类调入限制进口类
近年来,国内进口“洋垃圾”问题屡禁不止,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给个别地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因此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公告,进一步调整《进口固废管理目录》,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废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
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7月1日起调整为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2019年4月下旬,已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通知有关企业,5月起即可向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进口废金属申请。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审批节奏,力争6月底前,审批发放下半年第一批废金属进口相关许可证。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