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厦门某工业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24吨“HDPE再制粒”,申报规格为灰色、红色混合切片。
初步查验过程中,关员发现集装箱前部的货物为短圆柱切状颗粒,颜色、规格与申报信息基本一致,但随着查验过程的深入,关员在集装箱后部的4个吨袋中发现了灰蓝色和灰紫色混杂颗粒,具有较大的固体废物特征,现场关员立即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固废属性鉴定。
经鉴定,查获的3吨来自越南的“HDPE再制粒”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正常产物或混合料,其质量不满足塑料树脂产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属于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