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禁塑”工作正在前期准备阶段,“相关方案正在筹备”。(6月14日《南国都市报》)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海南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题中之义,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提出的硬性任务之一。作为岛屿省份,海南在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上具有全面“禁塑”的先天优势,如果我们能够在这方面先行一步,既能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也能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经验。
十年来,虽然“白色垃圾”的危害深入人心,然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并没有出现大幅减少的趋势,反而出现了“此消彼长”的现象——虽然超市的塑料袋使用减少了,但一些场所的塑料袋仍肆意流通,而且塑料制品在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又形成了新的巨大增量。“限塑令”沦为“卖塑令”,严重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不仅没能实现好保护环境的目的,反而让老百姓颇有怨言。
“限塑令”限而不绝,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首先,相关政策从出台伊始就是“限塑令”而非“禁塑令”,其目的虽是给“全面禁塑”以过渡期、缓冲期,但也在客观上造成了政策“疲软”,难以落地;其次,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十多年来,相关部门并没有对此问题紧抓不放,从而没能管住相关塑料制品的生产端,使“限塑”政策难以真正落地;再次,由于社会宣传不到位,加之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缺乏完美的替代品等原因,消费者对塑料制品的需求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海南手握“尚方宝剑”,“全面禁塑”已经势在必行。如果说,“全面禁塑”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那么海南就处在打响这场战争的最前沿。经过“限塑令”十年来的铺垫,公众对“限塑”“禁塑”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认知,并对“全面禁塑”有相应的心理准备。当前的海南,不仅有政策“东风”,也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涉及的人口基数也十分有限,这些都为海南“全面禁塑”创造了良好条件,接下来就看我们要如何做,才能让海南成为全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禁塑”省份。
“全面禁塑”要从严管入手。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地方立法的行式,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为海南“全面禁塑”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出台全面系统的“禁塑”政策,细化实施路径,并强化执法监管,全面禁止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包装等,做到岛内禁生产、岛外禁进入、市场禁销售、公众禁使用。同时,我们还要落实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全面禁塑”纳入干部评价考核体系,使“全面禁塑”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当然,没有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全面禁塑”也将难以落地。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推动公众形成文明的生活习惯,让公众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形成“全面禁塑”的社会共识和舆论共识;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强化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绿色包装的研发、应用,为公众提供购物车、购物袋等更多绿色可替代产品,为“全面禁塑”后公众购物消费提供便利。只有公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倍加珍惜、精心呵护我们的自然环境,将“全面禁塑”进行到底,才能避免“白色污染”愈演愈烈,避免我们的城市和乡村被“白色垃圾”所包围,才能更好地守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