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阿曼和巴基斯坦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PET)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裁定结果如下:中国公司的倾销幅度为3.3%-17.4%,补贴幅度为22.8%,临时税率26.1%-40.2%;印度公司倾销幅度为34%-45.6%,补贴幅度为3.9%-31.1%,临时税率37.9%-76.7%;阿曼公司倾销幅度为22.2%-41.3%,补贴幅度为0.5%-4%,临时税率22.2%-45.3%;巴基斯坦公司倾销幅度为45.6%,补贴幅度为0.51%-2.3%,临时税率45.6%-47.9%.
2017年8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Compagnie Selenis Canada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阿曼和巴基斯坦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