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晚,南通市对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进行调查处理,出动执法人员3334人次,检查企业1120厂次,责令立即整改企业105家,限期整改企业85家,责令停产整改企业99家,关闭取缔20家,查封扣押5家,因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09家,罚款1166.4万元,行政拘留1件,行政拘留1人,立案侦查1起,刑事拘留2人,约谈45人,问责7人。
典型案例
一、如东天强塑料制品厂被责令停产
关于群众反映“塑料粒子黑作坊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经查,举报的“塑料粒子黑作坊”为如东天强塑料制品厂,位于如东县新店镇新店居委会十二组, 2014年开始从事塑料粒子加工,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其中,废塑料清洗废水进行收集经三级沉淀处理,再继续回用不外排,沉淀产生的泥沙等用于农村铺路;造粒废气经三级水浴除油吸收处理后排放。
2017年6月15日,如东县环保局、新店镇环保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沉淀池设置不规范,防渗漏措施不到位;二是造粒废气水浴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存储不规范;三是生产至今,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为此,如东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017年7月16日,如东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塑料粒子项目生产,对存在问题实施整改,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二、通州区川姜镇尤福浴室被采取断水、断电强制停业措施。
关于群众反映“斜桥村26组尤福浴室锅炉粉尘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7月12日,通州区环保局、川姜镇政府对通州区川姜镇尤福浴室进行检查。经查,该浴室未经环保审批,建有手烧炉1台,使用木材为燃料,配有水箱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浴室季节性停业,前期营业时手烧炉粉尘存在扰民问题。
7月13日,川姜镇政府组织安监、消防、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对通州区川姜镇尤福浴室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7月24日,川姜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川姜镇斜桥村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通州区川姜镇政府决定对尤福浴室手烧炉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