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省生产的电缆用材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5家电缆用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经检验,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8815-2008《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GB/T 15065-2009《电线电缆用黑色聚乙烯塑料》、GB/T 3952-2008《电工用铜线坯》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抗拉强度、冲击脆化性能、200℃时热稳定时间、20℃时体积电阻率、介电强度、空气热老化后体积电阻率、200℃氧化诱导期、炭黑含量;导体材料的抗拉强度、伸长率、体积电阻率ρ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冲击脆化性能、200℃时热稳定时间、20℃时体积电阻率、70℃时体积电阻率和热老化质量损失项目不合格。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