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2017-01-02 互联网11220
核心提示: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国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国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水平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我国装备制造业还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对外依存度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加快装备制造业的振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原则,加快振兴步伐
  (一)振兴目标:
  到2010年,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基本满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依靠区域优势,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集中地。建设和完善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企业有序竞争;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发挥行业指导作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关系国民经济和国防安全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2.坚持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着眼于前沿领域,积极扩大开放,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一批创新人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发展。
  3.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坚持重点发展和全面提升相结合。依托重点工程,研制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的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以点带面,通过自主设计和自主制造,带动基础装备和一般机械装备产品及零部件生产制造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确定主要任务,实现重点突破
  (三)选择一批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能够尽快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
  1.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大型水电机组及抽水蓄能水电站机组、大型空冷电站机组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满足电力建设需要。
  2.开展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的研制,全面掌握500千伏交直流和750千伏交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
  3.以一批大型乙烯项目为国产化依托工程,通过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开发,实现百万吨级大型乙烯成套设备和对二甲苯(PX)、对苯二甲酸(PTA)、聚酯成套设备国产化。
  4.进行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满足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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