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塑料机械进口法规

   2017-01-02 互联网5290

 


 

协调性欧洲标准

协调性欧洲标准有哪些特别之处呢?首先,应考虑供应商在执行机械指令(MD)方面应具备的知识:指令理解;机械设计;机械使用;事故历史。

显然,许多企业难以收集这样多的资讯并满怀信心予以实施。当时,欧盟标准化协会/CLC技术委员会内部希望召集欧洲权威专家制订具定义性的技术性标准。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是,根据该标准制造的机械将被视为符合ESR规定。而且,符合指令附录IV规定的机械不需要根据相关标准中涵盖的ESR进行样本试验。

CEN的首要任务是制订一项战略,以避免以后制订各项标准时每次重新制订程式。因此形成了各层次标准:

A类:介绍基本方法(EN 292)。
B类:提供常见安全主题和器材相关的资讯(控制、护罩等,如相关“B”标准所附清单中所述)。
C类:规定机械的特定安全要求。

CEN技术委员会145

CEN技术委员会145的宗旨是制订塑料橡胶机械相关的C类安全标准。

迄今为止,该委员会启动了16个工作组(WG),每一工作组涉及一项专业技术(参阅附录2)。

这一C类标准对设计师、分包商、检查机构和客户十分重要。合理应用C类标准,有助于通过主要渠道打入欧盟一体化市场,可减少大量不便。

但是,近年来(就算是最近的杜塞尔多夫K 2004展期间)欧洲再次从中国进口带有“检验机构”签发的CE标记的机械时,并未完全遵照C类标准。有时,地方检查机构不能正确解释欧洲参考条文,原因在于:其一,中国缺乏安全文化传统(不仅体现在机械方面,也体现于工作场所);其二,在中国市场上很难找到安全元件,检查机构在检查过程中有时采取“宽松手法”,另外,并非所有检查人员均熟悉他们所检查的机械标准。

总而言之,欧洲欢迎中国厂商进入欧洲大市场,同时也希望他们能了解其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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