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

   2017-01-02 互联网5280

  (三)外汇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93]8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严格执行有关结汇、售汇和开户、存贷等业务规定。外汇管理部门要与外汇指定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建立经常和密切的联系制度,严禁套购外汇行为。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认真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在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制约作用,特别要加强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财政的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财政周转金的管理。

  (五)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刻制印章、印刷票证等特种行业进行整顿,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六)对财政、金融、税务、外经贸、海关、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防范意识。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重要工作岗位。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的组织措施坚决贯彻本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要求,尽快分别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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