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2017-01-02 互联网4840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退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作出计划,报________市劳动局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________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_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________市财政局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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