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保险

   2017-01-02 互联网7940

  2)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简称f.w.r.d.):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

  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risk of 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5)渗漏险(risk of leakage)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risk of odour):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hookdamage):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risk sofrust):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政治、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s)、进口关税险(import dulty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esk ext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此外,还包括战争险(war risk)和罢工险(strikes risk)等。

  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种。

  1.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陆运险的承保范围大至相当于海运险中的“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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