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今起施行

   2017-03-20 中新网佚名1190
核心提示: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今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今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七日从哪天开始算起?什么样的商品商家可以拒绝退货?这些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七日退货有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七日是自商品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办法》还规定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新规新增3类不适用退货商品,从原先的4类扩至7类;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七日如何计算,拒绝商家扯皮……总之,以后维权更加“有理可循”,买买买更加安心。
 
  哪7类商品不能随意退货?
 
  定作、鲜活易腐、试用后贬值较大的等等
 
  《暂行办法》扩大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此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即: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再加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暂行办法》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即: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方主体的规定动作、时间节点、延误责任,并规定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另外,对于销售者和平台提供者不履行无理由退货有关义务的行为,《暂行办法》规定了两类罚则,再次重申倡议建立主体责任制度,并列明了工商部门对于不履行规定的经营者和平台不仅有处罚制度,而且还有信用处罚制度和公示制度,将更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理解退回商品应当完好?
 
  基于查验拆开包装视为商品完好
 
  此外,《暂行办法》还对商品完好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同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界定商品完好标准,将为消费者网购退货提供更好的依据,比如基于检验拆开包装视为完好,卖家以后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退货。  
 
  “规定‘不适用’的范围和程序是此次立法的最大亮点,这既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辉表示。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今日正式施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消费者维权更加“有理可循”。本文从中梳理多个“特殊”交易场景,教你用好“武器”巧维权。
 
  网上买个人闲置二手货能退吗?
 
  二手货或不适用《办法》 事前确认再下单
 
  因有过转卖闲置的经历,不久前,记者被某电商下属闲置商品交易平台推荐进入一个“小法庭”,通过买卖双方的举证陈词,来给你认为更有理的一方投上支持票。
 
  记者发现,这起纠纷的起因正是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换货达成一致。买家发现,120元买来的二手鞋子号码偏小,穿不下,遂要求退货退款。而卖家数次拒绝并强调,个人转卖闲置都遵循“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潜规则,拒绝相应申请,买家则反驳:“事前卖家并未说不退不换,不然就不买了”。截至记者最后一次查看,买家仅以1票的微弱优势暂时领先。
 
  具体来看,二手商品是否属于《办法》提出的商品范畴?个人闲置卖家又算不算《办法》所述的经营者?最重要的是,买二手货到底能不能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
 
  “争议焦点并非经营者是个人还是企业,基于平台的经营者很多都是个人,同样适用于《办法》;关键是商品是二手商品,从性质上看,新消法和《办法》只适用于能衡量质量标准的新品,而二手商品的原貌却无法鉴别,所以二手商品并不在《办法》规定的范畴之内。”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告诉记者。
 
  在二手市场,商家实际的退货规则是怎样的呢?据易观电商与流通行业高级分析师杨亚琼介绍,二手电商分为B2C与C2C两种模式,目前,B2C电商无论自营、还是第三方二手店铺,都明确支持了七日无理由退货;而C2C二手电商,则依赖买卖双方信誉,在交易过程中协商为主,并无明确规定。
 
  杨亚琼建议,在购买二手商品前,消费者一定要跟卖家确认退换货事宜,一是了解情况保护自身利益;二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日后维权举证。
 
  海淘代购算特殊情况?
 
  电商不让退货涉嫌霸王条款 消费者可投诉
 
  与二手商品类似,多数海淘代购商品也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商家普遍给出的理由是“海淘代购商品属专属情况,不便转卖他人”。
 
  3月13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显示,不少海淘平台依然明确规定购买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记者查询发现,《办法》所述的7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并不包含海淘或者代购的多数商品。《办法》明确,定作、鲜活易腐、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适用退货;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等三类商品,经消费者确认,也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从制定初衷来看,《办法》并不是要排除掉任何网络交易类型,只要是广义的网络交易都会被约束。”杨亚琼说,交易前消费者需跟商家确认产品售后及退换货情况,如未经消费者确认、事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可举报投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电商较为普遍的问题,建议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前仔细阅读购买条款,谨慎下单。
 
  维权能不能找平台?
 
  平台具监督管理责任 可设立保障基金
 
  遇到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况,消费者可否找网络交易平台维权?
 
  针对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办法》做出了特别规定。首先,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平台上的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其次,平台应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网络交易平台的作为,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落地情况。”苏号朋直言,经营者若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从法律层面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但消费者不可能单单为此打官司、请律师。所以,苏号朋个人非常支持消费者去找平台投诉举报。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3月5日在谈到网购时表示,“网购发展势头现在很好,但也有不少问题,首先明确网络平台要负第一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最重要的是,还是要加强网购法律保障,有些法律保障措施还在探索之中。”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座谈会上,多位与会专家表达了相同观点。“草案应把交易平台作为一个重点加以规范。”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王利明建言,现实中,平台交易模式是多样化的,草案该如何适应这一多样化的情况就变得异常重要,应更加细化和突出平台主体的责任。
 
  苏号朋建议,交易平台应从两个方面管理销售者:一是基于商业目的去管理;二是基于社会责任的管理,平台发展越来越社区化,形成了新的生活模式,平台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交易平台需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或通过与销售者签订协议,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合法权益;或设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基金,如有违法行为可直接扣除资金。”
 
  “七日”时间怎么算?
 
  自签收日起算 时效顺延双方风险均增加
 
  今年春节前夕,记者曾对京东、亚马逊、天猫等多家电商平台进行随机调查发现,鉴于春节假期快递和客服人员都放假,有的商铺顺延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时效,而部分商家则并未因此延长退货时效。
 
  “七日”到底如何计算?节假日能否顺延呢?“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看,‘七日’既不是自然日也不是工作日,自消费者确认签收货品之日起算,以实际退货寄出行为为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消费者与商家有特殊约定,仍可按照约定执行。
 
  杨亚琼说,商品签收一般以消费者的物流签单时间为准。遇到特殊节假日,物流或者售后服务都受到影响,适当延长无理由退换货时效是值得推广的,但需要买卖双方提前确认。(种卿)有专家认为将“七日”解读为工作日可能更为合适。但杨亚琼提醒,此举导致实际处理退货纠纷的时长被延长,对于买卖双方都有风险。消费者做出退货选择的时间变宽松,纠纷处理或者说回款时间同样延后;退货时效拉长,商家的退货率也可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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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平台打假力度加大
 
  3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微博发文,呼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3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他很赞同马云的呼吁,要加强对假货的惩戒力度。
 
  据统计,中国7亿多网民中有4.7亿加入了网购,2016年网购营业额超过5万亿元,占全国社会零售额销售总额的12%,网购已成为人们购物的一个主要途径。但假货一直是网购的一大痛点。
 
  如何打击假货?张茅表示,“我们明确网购平台要负第一责任,要加强企业自律,加强网购商店的自律。”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专家任鸿雁认为,电商平台与第三方卖家入驻签约时,可以要求卖家缴纳保证金,并且要求卖家做出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承诺。
 
  消费者维权手段多样化
 
  3月15日,还有一条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好消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这意味着消费者维权除了拨打12315热线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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