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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骗局:"用假花冒充真花"!

序:诈骗之树上开花术--树上开花是孙子兵法第17计,兵法云:借局布势,力小势大。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也。用假花冒充真花,取得乱真的效果,市场如战场,情况复杂,瞬息万变,故商人很容易被假象所惑。所以,不少骗子善于布置骗子道具,巧布迷魂阵,虚张声势,达到骗取钱财之目的。树上开花一般外贸骗子用得较多,如著名的深圳ABA公司,租下曾称作为"深圳速度"标志建筑物的"国贸大厦"整整三层,雇佣员工数百人,各种合法证照一应齐全,看了如此规模的"大公司",你如何不上当?当年,仅浙江一省的中小老板就被8000多万人民币。
 
[案例重现]: "用假花冒充真花"-63岁的的燃料大老板行骗记
 
现年63岁的宗大宏,是湖州市某机械厂退休工人。 1999年6月,宗大宏与浙江省湖州巨大物资电燃总公司签订协议承包了该公司燃料部,搞煤炭经营业务,承包期限为一年,由宗任经理,另又聘员工数人。
 
1999年7月份,神通广大的宗大宏通过洛阳市的陈某某介绍,认识了义马市某矿业物资经销责任公司经理赵某某,欲开展煤炭购销业务。赵遂委托陈某某代其到湖州考察,宗大宏一伙热情接待了陈某某,并向陈出具了一份某电厂同意接受煤炭的"证明",还带着陈到该电厂进行了考察。看到证明及参观了规模较大的电厂,陈某某放心的向赵某作了汇报。于是,在当年8月,双方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李的公司为湖州巨大公司供原煤36000吨 ,单价223元/吨,合同履行时间为1999年8月20日至2000年7月止。
 
1999年8月17日,义马方为其发了第一列煤,计3051吨。随后,赵某某到达湖州,宗大宏收到货后按合同约定付了部分货款30万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给一半货款。1999年8月30日,巨大公司和委托代理人胡某与浙江省长兴县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将义马烟煤以190元/吨的价格卖给长兴公司,长兴公司收到煤后,共付给燃料公司货款623580元。第一列煤卖掉后,巨大公司又催义马发第二列煤。1999年9月17日,义马矿业物资公司又为其发了第二列煤,计3065吨。煤发出后,赵某某随之到湖州要货款。宗大宏仅付了18万元货款就让赵先回去,谎称把煤卖掉后即付余款。此后,赵某某又多次到湖州讨要货款未果,便不再发煤。
 
2000年3月22日,赵某某最后一次到湖州要帐时,宗大宏与其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赵回到义马后,觉得要款无望,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此案侦破后查明,义马矿业物资经销责任公司先后两次向巨大公司燃料部发煤6165吨,货值达1363868元,除去已付的48万元,尚有883868元未能追回。
 
[专家点评]:假称财大气粗,或铺排假象,"用假花冒充真花,取得乱真的效果",叫你放心发货过去,又以第一批为要挟,叫你发第二批,第三批,然后又以低于购货价出卖,尔后货款认欠不还,你敢奈何我何?还有是落地杀价的,先发货,到他方后,说你质量如何如何不行,要你跳楼价给他,弄得你欲哭无泪,只得就范。
 
[破解方法]:事先充分了解对方实际情况,事中稍有发现对方不履行合同,马上停止发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